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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公布】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14个国家级试点海绵城市建设

2016/5/4 8:24:46      点击:

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

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名单公示


     根据财政部、住房城乡建设部、水利部《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》(财建〔2014〕838号)和《关于开展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》(财办建〔2016〕25号),财政部、住房城乡建设部、水利部于近期组织了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评审工作。

    根据竞争性评审得分,排名在前14位的城市进入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范围,名单如下(按行政区划序列排列):北京市、天津市、大连市、上海市、宁波市、福州市、青岛市、珠海市、深圳市、三亚市、玉溪市、庆阳市、西宁市和固原市

    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2016年4月25日—2016年5月1日。如有意见,请以书面(实名)形式反馈至财政部经建司、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和水利部规划计划司。
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财政部经济建设司

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

水利部规划计划司

2016年4月25日


14个新试点城市建设概况

北京


2014年北京市批复建设:

雨水调蓄设施

下凹式绿地等多种雨水控制与利用设施342

新增雨水收集利用能力10.49万立方米

蓄水容积4.72万立方米

        2015年达到700万立方米地方蓄水能力。

天津



2016年,天津率先启动:

新八大里、侯台等15个区域示范项目

发挥城市绿地、道路、水系等对雨水的吸纳、蓄渗和缓释作用

大连


大连西北路海绵城市游园是今年大连市海绵城市建设的试点项目,将切实解决雨水的渗、滞、蓄、净、用、排等诸多问题。

该游园将改造建设成新型的生态低碳公园,其中硬质铺装系统将采用透水性路面材料

上海



        2015年12月,上海市发布了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》的实施意见。

到2020年,上海绿地系统、建筑与小区、道路与广场、排水系统等新建、改建工程将达海绵城市建设规划有关目标和指标,试点区域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80%


宁波



2014年底,宁波市规划局开展了老三区重点积水区域排涝改造规划研究。

包括:

绿地雨水系统导则

道路雨水系统导则

建筑与小区雨水系统导则

低影响开发雨水控制利用系统设计导则

宁波将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,同时结合城市实际,按近、中、远期制定了工作目标。

到2020年,宁波市建成区20%以上面积达到能将70%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的目标。


福州


福州敲定了2个集中连片重点试点区域:

福州新区三江口片区

东部鹤林片区

福州新区三江口片区示范区面积约35平方公里,是城市新旧结合典型区域,这里有:

福州新区核心区

梁厝村保留片区

福州南站

会展中心

可综合体现海绵城市保护、修复、建设相结合的建设理念。区域具有独立汇水分区,水体整治与内涝防治需求强烈,又是平原感潮河网典型地区,示范意义重大。

青岛


日前,青岛市下发《关于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》,明确通过海绵城市建设,最大限度地降低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影响,实现75%的雨水就地消纳利用。“十三五”期间,青岛市级财政每年将安排不少于4亿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海绵城市建设。

珠海


珠海具有建设海绵城市的优越天然禀赋,创建了:

国家生态园林城市

地下综合管廊建设

去年,珠海市建立了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库,其中已开工项目有41个。总面积31.9平方公里的西部海绵城市示范区将围绕3个方面展开建设:

LID开发措施

河湖水系改造

雨污管网建设

三年内推动216个项目落地。

深圳



为建设海绵城市,深圳将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,充分利用公园、绿地等地上、地下空间,建设:

雨水收集利用设施

大型排水设施

打造“渗、滞、蓄、净、用、排”有机结合的水系统,缓解城市内涝。

三亚


《三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》提出,加快海绵城市建设,以“慢排缓释”和“源头分散”控制为主要设计理念,加强四个方面的配套设施建设:

城市绿地

花园

地下管网

可渗透路面

集成应用适宜三亚气候特征、符合资源特点的海绵城市建设技术。

玉溪


玉溪市在2008年被列为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城市,在多个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:

水源地保护

水环境综合治理

中心城区地下水资源的清理整顿

推进水价改革

“十二五”期间建成解决8.14万人饮水困难的“爱心水窖”28000口,新增蓄水容积41.6万方,2014年被授予了“第三批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区”称号。到2020年,城市建成区30%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。

庆阳


庆阳市从2015年全面启动海绵城市建设前期工作,并聘请专业人员编制《国家海绵城市试点申报实施方案》等规划方案。

据悉,本次试点申报区域内规划建设各类海绵项目256项,总投资47亿元,通过3年建设,将实现试点区范围内80%雨水就地消纳。

西宁


2016年,西宁市将加强海湖新区示范区17.24平方公里的引领示范作用,结合3年试点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,积极推进试点区域的项目落定和建设,全面启动海绵城市建设。到2020年,城市建成区20%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。

固原


固原市海绵城市试点建设区规划面积43平方公里,将突出自然途径与人工措施相结合,在确保城市排水防涝安全的前提下,最大限度地实现:

雨水在城市区域的积存、渗透和净化

促进雨水资源的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

建设总投资估算14.97亿元

中央财政支持


       海绵城市建设是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,是实现修复城市水生态、改善城市水环境、提高城市水安全等多重目标的有效手段。

      第二批海绵城市试点评审结果的出炉,标志着新一批项目和财政补贴即将落地。据悉,成为国家海绵城市试点的城市可连续3年得到中央财政给予专项资金补助,直辖市每年6亿元,省会城市每年5亿元,其他城市每年4亿元,对采用PPP模式达到一定比例的,还将按补助基数奖励10%